文/李鹤新 薛邦伦 温邱娜 邢同宝
商业骗贷,拔出萝卜带出泥
李福禄特大受贿案发端于一起商业骗贷案。2012年12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齐鲁银行(原济南市商业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某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于是报案。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济源等人一举抓获,震惊全国的“12·6”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浮出水面。
该案牵扯出包括山东省商务厅原副厅长在内的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时为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副局长的李福禄赫然在列。
行贿人刘济源与李福禄早在1999年就认识,私交甚好。“李福禄做事很谨慎,比如给他现金时,他从不让我派员工送,都叫我亲自拿给他,或者他自己来我办公室取。”刘济源不止一次这样说。
从2003年到2010年,先后担任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助理调研员、副调研员、副局长的李福禄,利用对全省大中型工矿企业和大专院校的财政资金进行检查的权力,帮助上海全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济源联系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枣庄矿业集团等单位,向齐鲁银行办理存款业务达8亿余元。其间,刘济源以这些存款为依托,通过非法质押手段实施贷款诈骗行为。
为图报答,刘济源多次对李福禄表示:“你帮我拉存款这么辛苦,我一定不让你白忙乎。”
这“好处费”是收还是不收?是细水长流还是一次吃个够?是直截了当还是假借合法外衣?巨大的诱惑和对东窗事发的恐惧折磨了李福禄很长一段时间。
“李局,你给银行拉存款有什么错啊?我给你的钱也是我炒股挣的,是交完税的钱,完全归我自己,又不是银行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刘济源的话给李福禄吃了一颗定心丸。从事财会工作30多年的他开始施展手法,将兄弟和朋友推到幕前,自己隐身幕后操纵,表演了一出出偷梁换柱的双簧戏。
偷梁换柱,受贿巨款巧掩饰
2005年6月15日,李福禄第一次收受刘济源赠予的5万元现金,从此一发而不可收。5万、10万、50万、500万……5年时间里,李福禄以工作生活需要、朋友借款、注册公司等名义收受刘济源贿赂总计3135.26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高达1100万元。
李福禄受贿手法之多、受贿方式之隐蔽,每每让检察官惊叹不已。
手法之一,收受房产后以他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