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严格规范“一把手”用人权——
离任检查,杜绝“用人一句话”
文/孙裕丰
近日,慈溪市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沈林绒收到了一份来自市委组织部门的《离任检查报告》,满满3页纸上详细记录着她担任市科协党组书记期间的用人情况。其中“检查评价意见”一栏写道:没有发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任免干部的问题,没有发现违反干部任用“十不准”的情况;但定期分析和研究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干部任用工作基础性材料不够完备。
“组织部门提出的意见还是比较客观的。以前,我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上的一些细节问题还不够注意,今后必须重视起来。”仔细阅读《离任检查报告》后,沈林绒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意见都抄写在工作笔记上,而她的这份《离任检查报告》也被抄送到了市科协。
“一把手”用人权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很容易出现“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的状况。去年9月,慈溪市出台《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推出“一把手”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为“一把手”用人权的规范使用加上了一把锁。
按照制度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把手”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本地区本单位用人风气的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等6方面。
检查组首先发出检查预告,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记录等干部任免的相关情况。同时,被检查的“一把手”需要撰写一份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报告。
“以前,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的检查以单位为主,‘一把手’个人在选人用人中的问题往往容易被忽略。如今,强调对个人的离任检查,既可以促使原任职单位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又可以避免平级交流的‘一把手’在新单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慈溪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去年12月至今,慈溪市委组织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20个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并和176名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发放回收民主评议表685份,随机查阅了22名干部的个人档案,调阅党委(党组、党工委)讨论干部会议记录及工作台账97本(卷)。
检查总体情况较好,检查组没有发现明显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的现象,也没有发现主要负责人在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行为,但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情况还是有所存在,比较突出的是一些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自行设置中层助理岗位,违反规范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如检查中发现某镇未经批准多次配备各办(所)主任助理达10多人次。另外,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对中层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审核不严,部分中层正职在下一级职位的任职时间不足,党委(党组、党工委)任免中层干部没有实行票决制等。
目前,慈溪市组织部门已将《离任检查报告》陆续反馈给检查对象和原任职单位,要求按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将把这次检查的相关信息作为今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分析的重要依据,以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
慈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孟军表示:从严管理干部是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开展“一把手”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就是坚持查纠并重、以“检”促“防”,督促“一把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干部、用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