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春江街道党员评议不“一评了之”
20名不合格党员“回炉”转化
文/曹义 孙瑶
“评时受触动,评后无行动”,说的是当前基层党员教育管理面临的难题。
今年初以来,富阳市春江街道党工委通过党员双评、下村走访党员群众、与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确定了不合格党员20名,他们的组织关系全部转至街道党员教育中心,由街道党工委创新机制统一教育管理。
“五个明确”重帮扶
春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徐叶说,处置不合格党员有“三难”:一是缺乏具体性,不合格党员认定难。二是缺乏规范性,不合格党员教育难。三是缺乏长效性,不合格党员管理难。在实践中,由于缺乏规范的、可操作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往往“一评了之”。
春江街道党工委创新不合格党员集中教育管理的机制方法,主要体现在“五个明确”上。
明确组织机构。街道党工委依托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设立了党员教育中心,由街道党工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中心职能主要是承担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帮扶、转化、管理等工作。
明确对象标准。设立了10种不合格党员的表现,涵盖了组织生活、社会道德、作用发挥、遵纪守法、履职承诺等方面。
明确实施程序。不合格党员集中教育管理,按提出、审核、谈话、接转、实施、考核、归档等步骤开展。集中教育管理期满后,由街道党员教育中心和所在基层党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组织关系转回所在基层党组织;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劝退或除名。
明确教育方案。由街道党员教育中心制定集中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上党课、听报告、观实地、谈感受等形式,按学习教育、自我剖析、整改提高等阶段开展。
明确监督管理。集中教育管理期间,实行原基层党组织和街道党员教育中心双重管理。集中教育管理期满后,由街道党员教育中心和所在基层党组织共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报街道党工委讨论通过后,组织关系转回所在基层党组织;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劝退或除名。表现突出的,可提前结束集中教育管理,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
“回炉”转化鞭策多
春江街道党工委集中教育管理活动丰富多样,不合格党员从中受到教育与鞭策。
临江村的陈某,当时因为赌博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领导找其谈话时,他对自己的行为痛心疾首,承认了错误,并积极参加街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通过活动,陈某觉得帮助别人的快乐远远大于赌博。
在“帮拆一日”、“帮工一日”活动中,组织不合格党员深入江南新城建设一线,以规划感悟、实地感受,对春江经济、社会、文化、环保的规划远景、发展方向、建设目标等提高客观认识,增强大局观。民主村蒋某,在新城推进过程中有所想法,未及时腾空。中心有意识地把他安排到街道正在推进的拆迁项目中,通过和街道干部一同上门做工作,深刻体会到工作的难度,换位思考后,他腾空了自己的房屋。
春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夏深权说,不合格党员整改如果流于形式,就达不到鞭策后进、教育中间、激励先进的目的,中间状态的党员就有可能转变为后进。春江街道党工委通过创新机制办法,这20名不合格党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都有所提高。下一步,春江街道将进一步有效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