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邢焰 罗东哲 衢组宣
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近1700起,涉及协议金额累计600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做到了零投诉、零诉讼、零上访。这是66岁的祝炳祥担任人民解调员3年时间交出的一份“答卷”。
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年9月,衢州市衢江交警大队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正式成立。在这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办公室,祝炳祥成为唯一的调解员,开始了天天处在矛盾漩涡中的不凡工作……
祝炳祥曾当过兵,退伍后担任过村干部,后来去了乡里工作,再后来还在杜泽镇当过书记。“1988年开始,我成了区里的司法特派员。”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真是忙得够呛。除了每天要接待上门寻求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我还要利用各种空余时间厘清2007年至2010年的积案,好比在啃硬骨头。”在祝炳祥眼里,交通事故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会引发大问题,甚至激化成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所以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事故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平安、幸福带给每一个人。每调解成功一个案子,他的心里都特别高兴。
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
祝炳祥接调的纠纷,大部分都能在当天调解完毕,有些纠纷甚至20分钟就能“速调”完结。100%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