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党 峤
导读: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步入深水区、进入攻坚期。矛盾凸显如何妥善处理?利益多元如何实现公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中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我们在处理各项工作时,必须首先自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怎样做才合法?从本期开始,将围绕“法治中国”这一主题提供一组学习辅导。
一、百科知识
什么是法治思维
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所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就是用法治思维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是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十六大报告中继续强调了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到十八报告中,则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并且针对性地运用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基本方面。从“法制观念”到“法治思维”,从“依法办事能力”到“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从法制观念到法治思维体现了我们依法治国理政的决心。第一方面,由“法制”发展到“法治”,包含了民主、公平正义、权利保护等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内涵,是内涵创新。第二方面,由“观念”发展到“思维”,从思想理念进入到工作和能力思维,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引领和指导意义,是工作、能力思维创新。第三方面,由一般性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发展增加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方面,是应用领域的创新。
二、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深入推进,各阶层和利益方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社会管理面临诸多挑战,许多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伤害群众感情,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从征地拆迁引发的暴力抗法,到民间不断蔓延的“逢PX必反”;从因讨薪带来的劳资纠纷,到各地持续升级的医患冲突,分析近年来引发群体事件和极端个案的突出社会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办事,是各类矛盾能不能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的关键。
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忽视法律,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权大于法,对法律缺少敬畏,甚至自认为位高权重,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不守法,也无人敢于追究,因而时常突破法律底线。二是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矛盾激化、干群关系恶化。三是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在工作过程中常出现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甚至任意在法外扩权,将一些“霸王条款”和“土政策”披上法律的外衣,有失社会公平。四是有的领导干部虽然也懂法,也知道违法犯法的后果,但总是心存侥幸,以为背地里干点违法之事无人知晓,因而恣意妄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