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审讯视为非法证据体现法治进步
◎黄春景
据悉,最高法正在制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文件,如果各项工作如期完成,该解释有望近期出台。在该解释文件初稿中,疲劳审讯、诱供、指供、威胁被告人、威胁证人等变相刑讯逼供等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证据,法院应予以排除。
现实当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疲劳审讯,可以说是见惯不怪。出来的人都说,常常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车轮式审讯,让人生不如死,最后只能让说啥就说啥,只要让睡觉就行。最高法从2013年出台文件防冤假错案到如今拟将疲劳审讯明确为变相刑讯逼供,促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走向法律化和制度化,这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改革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思想家培根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那么刑讯则是污染了水源”。疲劳审讯之所以屡屡发生,源于主观上的“有罪推定”,此举极易造成冤假错案,给当事人造成的危害令人痛心。媒体上时见蒙冤者终获平反的消息,但那大多在案情“真相大白”之后。可见,要防止冤假错案,禁止疲劳审讯是关键的一步。将疲劳审讯获取的所有证据全部排除,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错案、实现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大声疾呼:“要像防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