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慧文
因在电视节目中以“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等言辞评点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被对方告上法庭,并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2014年12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孔庆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特别指出,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当允许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
北京海淀法院的判词明确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尺度和功能,重申了“公共人物应当如何面对批评”的基本原则。法院认为,批评总会使被批评者在精神上产生挫折感乃至精神上的痛苦、伤害,容易产生名誉权纠纷,但对社会而言,新闻评论是大众表达意见、交流思想以及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这决定了我们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在北京海淀法院的判词中,还有一段表述非常精彩。法院认为,孔庆东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而公众人物的人格利益在法律保护上应当适当克减,公众人物对于媒体不具恶意的批评、质疑亦应有一定的宽容度量。可以说,这段判词给孔庆东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也给其他试图用“侵害名誉权”的大棒恐吓批评者的人上了深刻一课——公众人物应该有理性接受批评的雅量。
(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