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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小品《选举之前》在翁垟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文艺晚会上表演。 |
乐清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学考说:“从长远来看,这批年轻高学历村干部将来会成为乐清市基层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
“十条底线”写入村干部辞职承诺
针对“不在岗、不作为”干部主动退出难问题,此次翁垟街道村级组织换届试点推行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
以往,如果村民对村两委成员不满意,要求其不再担任村干部,主要通过“硬性”罢免的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求罢免任期内的村委会成员,必须十分之一以上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要求,并召开村民大会,由半数以上村民通过才能生效,因此罢免成本很高。村干部辞职则是基层民主监督的一种较为“实用”的缓冲方式。
翁垟街道党工委书记朱小恭说:“村委会成员不干事,很多重点工程推进又耽误不起时间,基层镇街干部非常盼望出台更好的村干部退出机制。”
2015年9月,乐清市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办法(试行)》,以村干部“十条红线”畅通干部上下渠道。该办法将村干部退出“十条底线”写入辞职承诺,增加“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承诺书即作为辞职申请书”的条款。
这项新制度对村两委成员在哪些情况下应该辞职、辞职要通过哪些民主程序等都作出具体规定。村干部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辞职,都有章可循。
这项制度明文规定,辞职分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组织劝辞三种,并列举出包括个人以及工作原因在内的八大辞职适用范围。同时制定明确的辞职程序:村干部个人首先提出辞职申请;上级乡镇党委在调查核实后提出初步意见;再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召开其所在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有了这份辞职承诺,村干部退出既未跟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变得简单易行,符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乐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乐供说。
做好了“制度准备”,翁垟街道在此次村级组织换届试点中,采取“支部定规划,竞职作承诺”。由新村党组织班子制定村两委任期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村委会候选人(自荐人)在创业承诺框架内,作出竞职承诺。同时,将村干部退出“十条底线”写入辞职承诺,实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前置,解决了村委会干部退出难的问题,有效改善了农村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