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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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华,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担任丽水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9年来,他从一位农村工作的新手,成长为有理念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在曾志华带领下,溪头村先后荣膺2013年浙江最美村庄、2014年度住建部人居环境范例奖和2015年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村。
问题:党员家族化成 为农村发展“绊脚石”
担任村干部多年,我发现,党员好不好,关系到村庄好不好,没有好党员,就没有好村庄,很多村子发展不见起色、各项工作陷入困境,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有很大的关系,而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又与党员家族化问题密不可分。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近年来,有些村新发展的党员,大多是村干部的亲属,村里召开党员会,就成了村干部们的“家庭议事会”。村里大小事情,说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进行表决,但其实还是村干部及其亲属说了算。群众对此意见较大,这不仅成为诱发基层组织信访的“导火线”,更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建议:做到管理上的“一二三”
老话说“重病要用猛药”,对于一些家族化严重的村,不破不立,只有刮骨疗毒,才能重新焕发生机。溪头虽然没有党员家族化问题,但我们也在尽力做好规避工作。我认为,关键是要做到管理上的“一二三”。
(一)把好“一个源头”
严把源头关,实行入党积极分子乡镇党委预审制。一是村主职干部在任期间,一般不得发展其亲属入党。二是如有亲属确需发展的,支部负责人必须主动向组织说明并进行回避,不得做入党介绍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影响党员发展过程,乡镇党委要实行包括考察、备案和审批三个方面的工作干预,对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坚决取消其入党资格。
(二)实施“两种监督”
探索建立党员发展计划双公示制度。一方面,村党支部要对全年党员发展名额、何时召开党员发展会议、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等在村务公开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把发展党员的监督权交给广大党员群众;另一方面,将全年党员发展名额、拟发展对象在全乡镇范围内以党务公开栏的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使发展党员工作由党内封闭式转变为扩大社会监督的开放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三项制度”建立双申请和两票推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