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试行立法审议辩论制度
●法制
记者近日从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未来几年,浙江将完成100余项立法调研项目,除此之外,还要试行立法审议辩论制度,提高立法针对性。
日前,浙江省委批准了《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其中包括舟山海岛新区、集体土地流转、加强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生态补偿、民办教育等120项立法调研项目,除2013年审议通过的《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等7项,其余都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点。
立法要有质量,“要站在执法者的角度考虑可行性,使制定出来的地方性法规真正立得住、行得通、起作用。”
如何让这些法规在执法者看来是具有可行性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介绍,将推行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制度,提高法规草案质量,还可以试行法规草案委托起草制度,委托社会机构论证立法调研的实效性。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可以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增加法律法规草案隔次审议制度和三审制度的运用,试行审议辩论制度环节,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地表达审议意见,避免“大而全”的形式化倾向,提高立法针对性。 (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