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访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
二是抓热点问题。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大气力加以集中整治,狠抓上下班和中午就餐纪律,整治机关干部参加“酒局”、“牌局”,坚持国内公务接待不饮酒,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年初以来,大力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在全省开展风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内会所专项整治。
三是抓重要节点。牢牢盯住重要节日、干部调整前后等容易集中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问题的时间节点,省委连续下发专门通知开展专项整治,相继提出元旦春节“六个严禁”、干部履新“四项纪律”、村级组织换届“十条纪律”、中秋国庆“五条禁令”和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节礼等一系列具体要求,狠刹不正之风,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长期抓、抓经常,积小胜为大胜,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记者:浙江省委在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如何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夏宝龙: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省委履行好了主体责任,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出更严格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好、监督责任履行到位,既保证了省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促进省委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浙江省委始终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是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办案和内部管理监督力量,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突出主业,保证纪检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对省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从原先的162个减少到12个,真正使该由党委承担的责任由党委承担起来,真正使纪委集中精力承担好监督责任。
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坚持大要案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及时帮助化解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面临的阻力,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
三是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驻在部门党组、机关纪委和派驻机构的职责分工,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目前,我们在2个市开展向党委工作部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下半年启动第一阶段增设部分派驻(出)机构工作。
四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省委大力支持省纪委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关心纪检干部成长,加大安排使用纪检干部力度,及时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