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河道纪检员诊治“河腐败”
日前,玉环县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全县13条水系、312条河道建立“一河一监督员”机制,实现全县河道监督全覆盖。河道监督员管理机制明确县、乡、村3个层面监督主体,县级河道由该县纪委和县纪工委选派人员担任,乡镇级河道由各乡镇选派纪检监察干部担任,村级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原则,该县276个行政村村监会主任成为本村河道监督员第一责任人。在近期第一轮监督检查汇总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共发现问题131个,纠正124个,下达监察建议书7件。截至目前,共公开通报3起,约谈河道治理的行政机关主要领导9人,媒体曝光6起。(蔡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