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洋
近日,北京大兴法院审理并判决了一起交警受贿“铲分”窝案。
2012年底,不少市民发现,驾驶证无故出现违章记录。处理相关违章的亦庄交通队交警王彦涛在接受纪检部门谈话时,主动交代了他的受贿行为,他在铲分过程中收受10万余元以及电脑、手机等财物。
“职业铲分人”高佳喜称,2012年新交规实施以后,他帮别人车辆违章铲分的生意越来越多,他就找在交通队的民警或工作人员帮忙,利用次日即将清零的驾驶证档案编号,集中对违章进行处理。为此,他多次给帮忙处理违章的民警送现金和礼品。
目前,高佳喜犯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交警王彦涛因收受10万余元,犯受贿罪获刑5年。辅警刘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辅警王旭蕊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该案中涉及的其他民警,处理结论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