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治庸良药
问题上,更多的选择权要交给群众, 以公平公正公开,减少暗箱操作、假 公济私的机会,让“下的人”心服口服,让“上的人”理直气壮。同时,对“下的人”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假下”、“暂时下”的问题。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名省部级干部的“断崖式降级”,为干部“能下”已经提供了案例。在有了明确的规定以后,干部“能上能下”的目标能否落实,开始的几步很关键;抓几个典型案例,也很重要。
引导干部把“下”作为新起点
规定出台后,也引发担心,长期坐惯“铁交椅”的领导干部,一旦“下”来,万一消极应付,甚至“破罐子破摔”怎么办?
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对“下”后“破罐子破摔”“准退休”等现象,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管理,能上能下的制度价值就没有完全实现。所以,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引导干部把“下”作为新的起点,“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显得尤为必要。
《世说新语》记载:周处年少逞强好斗,被乡里认为是祸害,后来他改过自新,创立功业。这个故事讲的是晋人周处勇于改正,其后成为国家的栋梁。对于“下”的干部,自当学习周处的勇气,不因“下”而自暴自弃。一个人有缺点、有错误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否下决心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对于干部来说,“下”了以后,首先要端正心态,自我反省检讨“下”的原因,而非怨天尤人、灰心丧气。只有正确认识了“下”,才能找准原因解决问题;其次应有“回炉重造”的勇气,敢于在新的岗位“冶炼成金”,踏实做事、诚恳做人,用实在的成效和群众的口碑除去自身存在的毛病。
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干部“下”以后,“工作作风怎么样、思想转变怎么样、工作成效怎么样”等工作状态,都需要建立长效的跟踪管理机制,对继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干部”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毫不手软地“淘汰”;而对于积极改正、表现优秀、成效明显的,应为其搭建新的干事创业的平台,引导干部把“下”作为一种鞭策,主动转变作风,最终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政治生态。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浙江“要谋新篇”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时,特别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干部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不作为等问题。
在同舟山定海区新建社区村民座谈时,习近平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干部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老百姓说了算。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经常念叨的。在《之江新语》的《“潜绩”与“显绩”》一文里提到:我们常讲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常常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一任”,就要尽到“造福一方”的责任,要时时刻刻为百姓谋,不为自己和家人谋。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谆谆教诲,牢记心中。从2013年起,为培养一支过得硬的干部队伍,浙江在“能上能下”上动真格:干部队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所谓“下”包括几种:领导职务改非领导职务,重要岗位调到非重要岗位,降职和免职。
为此,浙江省委提出17条具体措施,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列出5类21种情形,考核和管理重点在管早、管小、管平时,及时发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
据了解,2013、2014两年,浙江共有1000余名干部被调整,其中40%受到降免职惩罚,力度非常大。这个‘下’不包括违法违纪,主要是对不作为、庸懒散和违规行为作出的惩罚措施。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随着中央《规定》在浙江的坚决执行,必将对全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