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
——我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12条”意见侧记
◎程振伟
今年7月初,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每一条意见都好落实。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了。党支部工作更接地气了。参加党支部活动更有动力了……这些来自省内高校的声音让我们听到了基层对“12条”的肯定。
那么,“12条”意见利好在哪里?解决了以往高校基层党建哪些现实问题?对我省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意味着何种机遇?
软任务变硬指标
谈到“12条”意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党委组织部长吕金海说,“12条”共3896个字,大多是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该怎么做的,一些提法很有新意,可操作性强。
“12条”意见中提出“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引导高校党员干部当‘战士’不当‘绅士’”。具体条文中规定,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首次在正式文件中要求“在规定职数内,通过选举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和统战部长进党委班子。明确和落实二级学院(系)党组织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的具体职责。全面实行二级学院(系)党政‘一把手’双向交叉任职,推行学院(系)党政‘一把手’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廉政责任等事项中‘双签’的做法。开展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处长陈仁坚表示,为增强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时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如何让虚功实做,使党建软任务切实变为硬指标,是意见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我们说要全面从严治党,但如果没有实招硬招,‘严’字就无从谈起,制订‘12条’意见的出发点就是要助推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实起来、硬起来、强起来。”陈仁坚说。
浙江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长刘翔注意到,“12条”意见中提到“重点解决好教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接着,意见就给出了解决方案:“教工党支部应设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实体单位,探索在创新平台、新兴学科交叉组织、重大项目平台,以及学园、书院、学生社区、学生社团等领域组建党支部,探索高教园区区域化党建工作”。刘翔认为,这是基层党建与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思路,“以往基层党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与教师学生业务工作和学习两张皮的现象,和基层支部设置不够科学有较大关系。把基层支部设置在教师业务团队上,设置在学生共同学习与生活的群体上,有利于把党建工作与教师的业务工作和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机结合,既便于基层支部开展党内活动,又可以发挥支部和党员在促进教师业务工作,加强大学生专业学习等方面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激发参与党建工作积极性
“把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提任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一般应有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人员担任。”“这是机制保障,能激发教师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首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杨云芳说,现在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不少由年轻教师或者普通教师担任,影响力、话语权不够。从制度机制上打通基层党支部书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