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升通道,会吸引更多的骨干教工参与到党务工作中来。她认为,文件明确今后每年评选一批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让广大党务工作者很有成就感。
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陈浚非常看好“党支部负责人参与所在单位(部门)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并由党支部对所在单位(部门)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事先作出思想政治鉴定”的规定,“这一规定可以让支部工作与科研工作有机融合,让党建工作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支部书记也可以更大胆开展工作了。”
在采访中,多所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表示,“‘以学校或二级学院(系)为单位每月确定一天为党组织固定活动日’的制度性规定意味着活动要常规化、固定化。之前党组织活动经常要让位于行政活动,以后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再发生了。”“文件规定‘党员教育活动经费每年应按教工党员不少于200元/人、学生党员不少于50元/人的标准列入校院(系)两级年度预算’,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它释放了真正重视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强烈信号。”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高燕说,学院2010年曾经考虑“给党支部书记基于工作量的待遇补贴”,但苦于没有文件规定只得作罢,但此次“12条”意见明确规定“党建工作纳入二级学院(系)的整体工作计算工作量。进一步落实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政策待遇,其承担的党务工作应计入工作量。”“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更完善了。”高燕感受颇深。
从头到腰到脚都要强壮起来
陈仁坚认为,高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必选题,而此次“12条”意见就是“要让高校党建从头到腰到脚都强壮起来”。
“我们强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层面党的领导作用必然要依托学院、系、支部层面的党组织工作。此次‘12条’意见说的大多是基层的党组织建设,而且还有诸如‘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理念性突破。这是高校党建的强根固本工作。”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金一斌表示。
据了解,我省从2013年起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取得明显成效。而此次“12条”意见则规定“在校院(系)两级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这意味着加强党建工作要一级传导一级,尤其是在基层微观层面“不留下任何薄弱死角”。
“12条”意见还规定“建立高校党委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党建报表制度”,“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探索建立具有高校特色的堡垒指数管理体系。建立整顿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每年倒排一批相对薄弱的高校基层党组织。”吕金海认为,这是高校党建工作重心下移的战略安排。据了解,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正在学院层面尝试设置纪委,这也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