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打出让干部“能下”的组合拳
委组织部副部长吴暄强调,每个干部都是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不会简单地以票定性,而是综合分析、深入了解情况后再确定。
连小敏坦言,在实践中,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缺乏准确认识,对“下”存在模糊态度,导致缺乏勇气,采取“留一手”“放一马”的办法,搞平衡照顾。对类似这样“宽、松、软”的做法,在探索中尤其要注意克服。
嘉善县某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连续三年在年度测评中排名列所在镇科级领导干部的末三位,在县委组织部每年的班子回访中也收到了对其比较集中的“反向提名”,县分管领导和县委政法委均认为其工作表现不佳,需要调整。
吴暄先是多次与其谈话,但整改效果并不明显。最终,县委组织部与县委政法委、所在镇党委反复沟通、酝酿,达成“下”的共识。
“起初,他的态度比较强硬,表示不能接受。但经县委组织部多次耐心谈话和提醒教育,并对其降职后的岗位安排作了充分考虑,帮助协调原工作单位,让其回去工作,‘下’得比较平稳。目前,该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表现比较好。”吴暄说。
从“原则之治”走向“规则之治”
与以上两项探索相比,日常量化考核更为全面。
“以前干部为什么下不来?那是因为大家对同一个干部的评价不一致,下一个干部有风险。”吴暄说,“现在我们通过多主体多角度的聚焦,来对一个干部形成共识。”
围绕如何形成共识,嘉善采取了擂台晒绩,反向评“德”的方法,平湖则调动起纪检、组织等多部门的资源,共同成为改革的参与力量。
平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沈锋说:“我们出台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考评办法,力图让纪检、组织、信访、审计、公安等14个部门共同对干部进行日常考核。”
这14个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将领导干部执行制度、履行职责、廉洁从政、自身建设和综合评价五大方面情况纳入监督计分范围。
按照内容重要、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每个项目被赋予不同的分值,最高计5分,最低记1分。计分采取全程记实、检查核实、量化计分、集体决定的方式,每半年统计一次,每满一年汇总交流一次,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满后重新开始。
该办法出台以来,已有104名干部因部门履职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等原因被量化扣分。
譬如,当地某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纪处分,该局局长作为主管单位负责人被计1分,该局分管领导被计3分。
“按照《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的规定,单年度扣八分或两年累计十分或者三年累计15分就要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不得提拔,取消评先评优。一年内10分,两年15分,三年达到20分,就给予改任、降职、免职或者责令辞职等处理。”平湖组织部工作人员说,当地的一位局长便因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被调整到了非领导职务,另一位局长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小金库没有入账,被降到其他单位任副职职务。
“与以前相比,在目前的多重考核下,干部肯定会比较辛苦。但这是必经的一个阶段。”连小敏说。
目前,嘉兴已综合了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现行有效做法,以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研究制定了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及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三考一督”,即实绩考核、实绩考察、实绩考堂和专项督查,发挥抓人促事、督人促事的统领作用,倒逼干部干事创业。
“总的来说,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从‘原则之治’走向‘规则之治’。”连小敏说。
“不过,‘下’并不是终点,表现得好还可以再上,这应该是一个良性的通道。”连小敏说,“不要只盯着下,能下也能上,我们‘下’一个干部是很慎重的,‘下’了也不是不管了,干得好的,可以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