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劲峰 徐海波
武汉市四新新区原土地局长余新龙用凭空捏造的4000余平米厂房,寻找中间人、勾结拆迁业主、买通评估机构、虚列拆迁建筑,竟逃过层层审核程序,获得400多万元的国家拆迁补偿款,仅个人便获利160万元。武汉查处的一起土地局长虚构建筑骗取拆迁款案有了进展。
近日,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余新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及其他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余新龙归案后退出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余新龙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其所得的160万元赃款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余新龙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