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小燕 叶长杉
48岁的吴玉林,2005年7月起先后担任温岭石塘镇党委书记、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其间兼任温岭市中心渔港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案发前担任温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温岭石塘某造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原来厂区附近非法填海,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照当时规定,接受违法填海的行政处罚后,可以补办申报海域使用权的手续。为办理审批手续,2009年下半年,公司经理姜某到吴玉林的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感谢他对公司的关照。此外,吴玉林先后收受8家渔业、船舶等公司的现金、礼品、购物券,然后在行政处罚、海域使用等事项上给予这些公司关照和帮助,
2012年11月28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玉林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