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范跃红 鹿轩
8月22日,被当地群众称为“开房处长”的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原处长蔡峰,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蔡峰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0年至2013年间,蔡峰利用担任温州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过程中,给予温州都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麻某等8人帮助和照顾,让他们在医保定点审批、日常检查及重新确定资格等过程中得到照顾,并收取他们送予的价值人民币11.2万元的财物,以及一部iPhone4手机。
今年3月,蔡峰被曝一年开房170多次,被当地群众称为“开房处长”。3月13日,蔡峰因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劳动纪律、银行卡账号往来异常,接受中共温州市直机关纪工委调查,当日主动交代上述犯罪事实,4月1日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蔡某涉嫌收受贿款形式多样,除了现金、超市卡、商场购物卡和香烟券等,还有五星级酒店价值万元的储值卡。
(本栏目绘图:施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