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萱
2014年11月22日,温州中院对原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冯康锐等六人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冯康锐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长子冯熠等四人分获十五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次子冯燏因身患重病另案处理。
冯康锐现年68岁,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中盛公司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盛公司原系浙江省国资局下属国有企业,中瑞公司及中辰公司系其关联企业,冯康锐将三家公司资金进行相互调配使用。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王鑫及冯燏为获取非法利益,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股权价值计478.25万元。2012年10月,冯康锐、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等人又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康锐背信在国有公司任职的职责要求,伙同被告人王鑫,利用冯康锐等人职务上的便利,以实行承包的名义,将自己的近亲属、王鑫本人作为收购方,违规低价受让其所经营的国有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同侵吞国有公司资产;还与被告人冯熠、王立平、任立贤勾结,共同侵吞国有公司资金,均已构成贪污罪。
(本栏目绘图:施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