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谨防“特殊情况除外”
◎郭元鹏
公车改革出发点是好的,制度设计是科学的,但现实中还是出现了“公车照坐补贴照拿”的事情。对于这一现象,我们不能停留在“公开点名”、“限期整改”、“退回钱款”层面上,而是应该找到背后漏洞。找到漏洞,堵塞漏洞,才能让此后的改革收到好效果。
笔者注意到,一些地方自己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中规定:特殊情况用车除外,可以申请公务用车。表面上看,“特殊情况除外”的规定是人性化的,是科学化的。做任何事情,都会出现“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就不能教条地按照规定处理。可正是这个“特殊情况”成为公车改革的巨大漏洞。有了“特殊情况”的通融也就会让好的改革政策走了样子。比如,突然安排下乡是“特殊情况”吗?下雨下雪是“特殊情况”吗?补贴不够花是“特殊情况”吗?如果允许“特殊情况”存在,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出现更多名目繁多的“特殊情况”。鉴于这个“特殊情况”无法把握,不好界定,容易留下漏洞,在推行车改的时候,就应该做到政策面前绝不允许存在“特殊情况”。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让掌握权力的人钻了空子。
此次公车改革,政府发给干部的车补,确实不多,这笔钱够不够花,关键要看你怎么花?如果你能放下架子,开着私家车上班,坐着公交车跑业务,那就够花;如果你能骑着自行车上班,那更够花。够不够花的问题原本就是个伪命题,出行观念改变了,这笔补贴不仅可以够花,兴许还能有结余。“公车照坐补贴照拿”硬伤出在“特殊情况除外”,要想车改成功,就要谁也不能搞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