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应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郭任坤
每年各地“两会”,总有那么一些提案很“脸熟”。有的政协委员每年都在拷贝与上年一样的提案。是政府推诿,还是委员太懒?有委员吐槽说:这不是我偷懒,而是求解决”。“
各地有些“老提案”为啥总在提?一言以蔽之,是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众所周知,提案办理工作必须突出“办理”,重在抓落实。而有些承办单位把功夫花在答复上,行文非常规范,态度非常诚恳,承诺非常好,而花在办理落实上的时间很少、力度太小,根本就是“大忽悠”。提案“回娘家”,甚至成为“空响炮”。导致政协委员说了也白说、提了也白提。
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提案督办的力度。督办前,召开提案承办单位领导会议,提高领导的承办意识;督办中,坚持个案督办和批量办案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政府主要领导应该现场督办;督办后,应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各级政府应该建立提案办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制度,有针对性地查找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应该建立“一个领导牵头、一套班子协作、一套工作班子办理”的提案办理机制。对提案办理实行“回头看”制度,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