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 全面实施农村困难党员......
0001版: 封面 0002版: 封二 01版: 卷首语 02版: 目录 03版: 目录 04版: 综述 05版: 综述 06版: 干部 07版: 干部 08版: 干部 09版: 干部 10版: 干部 11版: 干部 12版: 干部 13版: 干部 14版: 干部 15版: 干部 16版: 干部 17版: 干部 18版: 干部 19版: 干部 20版: 干部 21版: 干部 22版: 干部 23版: 干部 24版: 干部 25版: 干部 26版: 组织 27版: 组织 28版: 组织 29版: 组织 30版: 组织 31版: 组织 32版: 组织 33版: 组织 34版: 组织 35版: 组织 36版: 组织 37版: 组织 38版: 组织 39版: 组织 40版: 组织 41版: 组织 42版: 组织 43版: 组织 44版: 组织 45版: 组织 46版: 组织 47版: 组织 48版: 人才 49版: 人才 50版: 人才 51版: 人才 52版: 人才 53版: 人才 54版: 人才 55版: 人才 56版: 自身建设 57版: 自身建设 58版: 自身建设 59版: 自身建设 60版: 自身建设 61版: 自身建设 62版: 自身建设 63版: 自身建设 64版: 自身建设 65版: 自身建设 9902版: 封底

三门县 全面实施农村困难党员“安居工程”


 三门县正在施工建设的“安居工程”现场。

  ◎本刊记者 蒋鑫富

  2015年以来,三门县针对农村生活困难老党员住房难题,全面实施农村困难老党员“安居工程”,筹资200余万元帮助65名困难老党员新建住房27间、修缮38间,受到了农村党员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级联动,摸准“安居工程”援建对象。三门县专门下发《三门县农村生活困难老党员“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年满70周岁、党龄40年以上,本人无房、危房、房屋年久失修或不具备基本生活、卫生设施,且本人及赡养人无力解决住房问题的农村老党员为援建对象。按照全面排摸、实地核查、讨论研究、确定公示等程序选定援建对象,并按照新建4万元、修缮1万元的补助标准,逐户制定住房改造以及经费预算方案。
  整合资源,保障“安居工程”顺利实施。采取“县财政出一些、乡镇(街道)筹一些、党费拨一些、企业助一些、党员捐一些”等方式多方筹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投工投劳。县委组织部统筹协调,财政、建设、国土局等县级部门通力协作,并由村党组织负责牵头实施工程建设,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监督落实,通过现场指导、逐户督查,严把“安居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老党员早日入住。
  为使党内关爱形成合力,三门将所有“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均统一外观并设立建设标志,同时深入挖掘老党员先进事迹,通过开设“红色故事”专栏,打造成为群众看得见的党建新地标。

  ●点评

  三门农村困难老党员“安居工程”,首次将困难党员的住房问题纳入党内关爱范畴并以此为延伸建立了党内关爱机制,是一项凝党心、聚民心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