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上溪镇 治水不力按“慢作为”问责
义乌市上溪镇针对各村每月集中组织的清洁河道,环境整治以及党员干部义务劳动日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每月环境最差村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按期整改不到位的情况,镇党委按“慢作为”进行问责。为确保“五水共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镇党委对在“五水共治”工作中拖拉、不配合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镇党委对“五水共治”相关会场纪律、活动参加情况、工作布置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8次,通报镇干部10人,村干部18人,共扣除考核奖12500元。/龚根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