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考核结果排名前40%”作为晋升“通行证”
新昌“积分制”考干部
近年来,新昌县在县管领导干部中探索实施“积分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把“考核结果排名前40%”作为领导干部职务晋升和提拔重用的“通行证”,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干部原则上不考虑提拔和重用。
“积分制”绩效考核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单位,5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分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部门两个层面实施,分别制定考核办法和运用考核结果。对正职领导、副职领导采取区别化考核权重设计,确保考核重点与责、权对应。实绩考核、包村考核、民主评议结果、德行考核等所有考核指标全部采用数字量化,按权重计分。如包村工作考核由社会稳定工作、村级日常管理、农村经济发展、干部队伍建设、重点特色工作5部分组成,由13个牵头考核部门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并提供考核分值,再由组织部按规定权重汇总后计算出每名领导干部包村工作的考核得分,全程采用数据量化。
每年年底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要按照“积分制”绩效考核得分直接进行排位,分管领导分别在对应的工业、农业、村建等15条主要分管线进行排位;77个部门正、副职在党群、经济、建设、管理等分类归口组别分别进行排位。/新组轩